新《红木》标准实施,改变了什么?

来源:木有文化梁宫 2018年07月05日 22:54

7月1日新国家标准《红木》(标准号:GB/T 18107-2017)正式实施并代替原国家标准《红木》(标准号:GB/T 18107-2000)

其最重要的调整是红木树种减少,由原先的33种变更为29种。主要原因是国际学术对部分树种的判定有所改变,花梨木类的越柬紫檀和鸟足紫檀被认定为大果紫檀的异名被删除;黑酸枝类的黑黄檀被认定为刀状黑黄檀的异名被伤处;乌木类的蓬塞乌木被删除。以及,毛药乌木归属于条纹乌木类,鸡翅木类中的铁刀木改为决明属,可见红木树种判定仍为确定类别,所以对于原有红木格局的影响不大。

但对于近年来日益趋紧的红木进出口限制,很多期待丰富树种的从业者可能就大失所望了。

其次是红木制品用材规范明确外观质量要求。

除了新国家标准《红木》,同期将实施《红木制品用材规范》(GB/T 35475-2017)。此标准规定了红木制品用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通用要求、检验方法与判定、标识、运输和储藏。标准中对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用材的外观质量要求,其中关于边材的使用中写到,除正视面之外的其他部件用材“含边材类的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其边材面积应不超过该部件表面积的10%”。明确规范了非工艺品类红木制品中边材的使用比例。

希望这些对您有所帮助。附上两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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