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策略研究

来源:中国市场 2019年10月24日 10:54

...华夏银行深入研究上市公司金融需求,创新推出了\"投、融、顾、信...

李莉容+王砚瀚+陈仪

[摘 要]文章对互联网金融概念进行相关阐释,包括其特点。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导致问题的原因,最后从监管程度、基础设施、产品创新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如何在“互联网+”大背景下更好发展而提出相应建议及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三农”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3.048

1 引 言

近年来,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逐渐打破了长久以来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金融隔离,慢慢地对“三农”进行渗透。互联网金融进入农村就发展成农村互联网金融,农村互联网金融实现“互联网+金融+农村”的完美结合。互联网金融在“三农”领域的应用已经逐渐成为现阶段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重要一环同时为农村实现快速发展带来了更多新的机遇。

2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农村的发展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分析可知,我国的农村网民规模近10年来,呈现大幅度增长,伴随着网民规模的激增我国人口红利的优势不再,较之于网民规模的增长率开始趋向稳定。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6.7%,规模为2.01亿人,较2016年底增加34万人,增幅为0.9%。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上升至34.0%,总体来说,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保持稳定。

根据官方数据可知,在我国城镇地区网民的比重为72.6%,城镇网民数量达5.31亿人,相比较于2015年年底,城镇网民数量增加3772万人,城镇网民增长幅度为7.7%。2016年年末的数据显示,互联网在我国城镇地区普及率达69.1%,互联网在我国农村地区的普及率达33.1%,互联网普及率在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差异由2015年的34.1%上升到35.5%。反映了在互联网时代下,农村地区在互联网领域潜力欠缺发掘。

2012—2016年农村网民网络购物比对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

根据分析可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农村群眾从缺乏端口联结互联网转变为利用多种移动端了解互联网,这是一个飞跃式的进展,更新农村群众的消费模式和消费观念,进而也将给下乡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带来挑战。[1]

3 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存在的问题

3.1 农民对金融方面知识知之甚少

农民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概念,同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也不甚了解。此外,对于了解有关金融信息途径,其中40%是通过地方政府和媒体的宣传,19%是通过农村金融机构获得的,绝大部分农户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了解金融知识。由此可见农民金融信息来源少。

3.2 农业众筹平台近似度高

截至2016年年末,共有4400个农业众筹项目发布在尝鲜众筹、有机有利、大家种等众筹平台上,实际融资额已经高达4.68亿元。但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内业务类型内容基本趋同,缺少自身独特,定位不明确,纵观国内的众筹网站,这些网站之间的近似度高,尽管有专注于某一类创意农业项目的众筹网站,细究起来旗下子类市场细分不明确,产品逻辑模糊。

3.3 融资平台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

在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总成本中,收集信息成本在其中占据重要部分。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P2P网络借贷平台评价客户信用主要根据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熟人评价等。这样的体系无法从根本上判断信息的真实程度。同时即使保证真实性,依然不够全面,易造成客户的评价欠准确性、客观性。

3.4 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不高

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有保障是金融服务进行的前提,弱势群体对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尤为敏感。以农业众筹为例,农业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元素,根据整体行业的变化而变化。这几年P2P网络借贷卷钱撤资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客户没有一定的金融知识,对于各个项目不能够充分辨别,在部分人看来众筹与诈骗、非法集资无异,众筹的发展充满困难。[2]互联网金融当前发展尚且年轻,缺乏群众信任。

3.5 监管不到位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在监管方面缺乏有力的管理与监督。表现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依旧缺乏实质性的法律法规,同时施行的状况还无法确定。[3]同时,现阶段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施行与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存在矛盾是造成监管缺失的一大原因,直接引发监管制度的不合理与相关法律条例的滞后性。

4 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相关建议

4.1 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首要。政府应当重视农村网络、基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加大对其建设的投入。政府引导加上市场参与的方式可有效扩大投资规模,以加快落实农村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方式让农民尤其是贫困户能用上手机,能使用网络,为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走进农村打好硬件基础。

4.2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到位

可建立相关监管制度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与管理,例如“一行三会”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将公安部、工信部等单位纳入联席会议。相关监管制度的设立从实际出发,为多行业的监管保驾护航。2016年8月末,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的相关规定与我国P2P的实际情形不太相符,有关准入门槛的设定欠准确,需要进行补充。[4]同时,当前拟定的相关互联网金融法规均为独立存在。

4.3 农村征信体系的建设要加快推进

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第一,有关农村信用体系标准化的宣传工作要到位,可以有效正确引导群众。第二,各地方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地方性规定。第三,尽快建设起一支专业素质水平较高的人才团队。第四,征信平台的相关数据及时互通,以减少实际业务办理时的问题。

4.4 激活互联网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动力

金融产品的创新需要追求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内容的覆盖面。第一,要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进行针对性的开发金融产品,同时保证品种齐全;第二,在非营利性质的借贷产品上要大力开发,保持重视程度,以此来加强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

4.5 重视宣传金融知识工作和金融知识教育工作

一方面,各地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以及渠道大力宣传金融知识,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要大力推广;另一方面,当地监管部门要加大当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注力度,通过树典型(正面或反面)、搭平台等形式最大限度地让农民亲近互联网金融,为其今后在农村的发展清理障碍。

5 结 论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相关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日益渗透与普及,传统的“三农”领域也站在互联网时代的风口,互联网金融与“三农”之间有机结合为农业优化升级创造了新的机遇。但从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互联网+金融+三农”三者的结合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一战略的实现不仅需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各个领域的整合协调能力,还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农民、金融机构在这一战略实现的贡献能力。

参考文献:

[1]朱亮.“互联网+”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发展策略研究——以大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6.

[2]冯婧婷.农业众筹的风险控制与防范[J].银行家,2016(7):99-101.

[3]张正平,石红玲.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现状、问题、原因和对策[J].农村金融研究,2017(2):60-64.

[4]陆岷峰,沈黎怡.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运行机制、缺陷与优化[J].南方金融,2017(1):98-103.endprint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